关于印发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成人、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(暂行)》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、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(暂行)》已经2015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审定,现印发给大家。请认真学习,并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、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(暂行)
附件: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成人、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
补充规定(暂行)
一、毕业设计
1、毕业设计辅导:200元/每生。
2、毕业答辩:50元/每生。
二、理论课课时系数
教学应实行单班教学,1个教学班的标准人数为50人,如需合班的,原则上2个行政班合为一个教学班,合班课程课时系数不超过1.35。
三、阅卷费
3元/份。
四、考务工作费
1、监考人员:(德阳)100元/场,(青白江)150元/场。
2、考务费:50元/人。
3、主考(副主考):200元/天。
注:考试时间超过2小时但小于或等于4小时的算2场。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2015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