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察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确保优良教学秩序,贯彻落实教学督察工作,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督控制体系,实现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、全员、全过程监控,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学督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教学督察组人员组成
督察组成员由教务处、学生处、质控办、教学系(部、院)中层干部,以及成都校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中层干部组成。
二、教学督察组工作职责
1.负责对开学、节假日前后等重要时点开展教学检查工作。
2.负责对学院组织的校内重大考试进行巡视检查。
3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督察工作。
三、教学督察员工作要求
1.接受学院教学督察方面的工作安排。
2.应佩戴教学督察证开展教学督察工作。
3.参与教学督察时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,并按规定时限要求提交检查结果。
特此通知
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2018年11月15日